婴儿洗礼和坚信礼(第1部)
西澳笃信圣经长老会亲爱的会众们,我们感谢神祂把孩子们赐予我们的家庭。改革宗信仰的一个特殊实践就是婴儿洗礼。作为信主的父母所领受的恩典之约的一部分,神命令父母为婴儿施洗。既然我们在两个月前已进行了坚信礼,现在正好是我们重温父母和子女在恩典之约各自责任的时候。
始于婴儿幼洗的圣礼。圣约是有标志的。在旧约,恩典之约的象征标志是割礼(创世记17:11)。在新约,洗礼取代了割礼(歌罗西书2:11-12),成为恩典之约的圣约标志。就像旧约的婴儿割礼一样,婴儿幼洗既不能带来救赎,也不能作为孩子得救的标志。同样的,婴儿幼洗表明了父母对神在恩典之约中对信主父母要求的顺服,这一恩典之约自亚伯拉罕时代以来就一直存在(创世记17:9-13)。婴儿幼洗的誓词并未提及受洗婴儿的信仰。重点在于父母发誓要履行作为基督徒父母的责任,抚养神赐予他们的孩子,并为神将孩子养育。亚伯拉罕在与神立约时,被命令要给他的儿子们行割礼。作为恩典之约的一方,亚伯拉罕要带领他的家人遵循神的旨意,他也确实做到了。神见证了亚伯拉罕的忠诚:“我眷顾他,为要叫他吩咐他的众子和他的眷属遵守我的道,秉公行义,使我所应许亚伯拉罕的话都成就了”(创世记18:19)。
继续为基督造就门徒。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父母的誓言不仅仅是关于让孩子获得救赎的知识。正如我在上周的圣经基要课程中所述,如果基督不是信徒生命的主,那就没有得救。如果一个孩子没有从小被教导承认基督为主并顺服祂,他就不会想要悔改并接受祂的救恩。此外,我想提醒那些为孩子施洗的父母,他们所发的誓言并不仅是为了让孩子获得个人的救赎。基督的主权在救赎之后依然存在。每位前来宣誓的父母,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都单独(当然也作为父母共同)承诺教导孩子“我们神圣宗教的原则,这些原则在旧约和新约圣经中有所揭示,并总结在本教会的信仰告白和教理问答中”。这自然意味着家长必须承诺让孩子参加主日学。然而,仅凭这一点是还不够的。对孩子的教导必须包括在教堂进行的公开教导,而且更重要的是,还要包括在家里进行的私人教导。这不仅仅是关于救赎福音的教导,更是关于信仰的完整性。婴儿幼洗誓言还要求父母“树立虔诚和敬虔的榜样”。我们没有无罪的完美,但父母在发誓时必须下定决心遵守神的(而不是教会的)命令:“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彼得前书1:16)。父母必须在家庭内外,在公共和私人生活,以身作则,展现真正的基督徒生活方式,这与孩子们所接受的基督教信仰教导相一致。然后,这阐明了这一切的最终目的,那就是“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以弗所书6:4)。这一切背后都有着更高的意义。父母可能只是希望孩子能够得救,仅此而已,心里想着:“这样我就知道他们不会下地狱了。”救赎固然必要,但对于神的儿女来说,救赎并非是全部意义的所在。父母的愿望和承诺,即使在孩子得救之前,也应该是让基督徒家庭中的孩子认识神并按照神的诫命过着义的生活。这是每个蒙主拣选的家庭都应该拥有的见证。
在信中坚持不懈。在婴儿幼洗中,“宣称得到神的应许”是什么意思?这绝对不是在宣称能够拯救孩子。相反的,作为信徒,我们有十足的把握,知道我们并非独自抚养这个孩子。在盟约中,神承诺会赐福给顺服的人。真心实意、全心全意履行誓言的父母,会得到神的恩典和帮助,与他们一同努力。这种训练即使在得救之后也会继续,因为有圣灵内住的孩子会成长为完全委身于基督的门徒。这是唯一符合圣经的观点,因为基督的命令不仅仅是“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马太福音28:19)这一外在的行为。我们的主要我们“教训”,就是说使这些人成为门徒(马太福音28:19中文英王钦定本)。祂继续说:“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阿们”(马太福音28:20中文英王钦定本)。
这是神托付给父母的一项伟大而有价值的工作。父母必须先成为基督的门徒,才能有效地从事这项属灵工作。愿每一位父母都能勤勉尽责,将家中的孩子们塑造成基督真正的门徒。这不是“偶尔”做的事情,而是“一直”做的事情,这需要父母虔诚祷告、持之以恒、勤勉努力。这是基督徒父母肩负的崇高使命,让年幼的孩子从父母的一举一动和说的每一句话中学习。
申命记6:7-9也要殷勤教训你的儿女。无论你坐在家里,行在路上,躺下,起来,都要谈论。8也要系在手上为记号,戴在额上为经文;9又要写在你房屋的门框上,并你的城门上。
为主服事,
潘潮剑牧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