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认识到神是神时……
西澳笃信圣经长老会亲爱的会众们,上周,我们探讨了我们如何在理智上认同神及神不可言说的属性,但我们对祂的回应和敬畏却是常常远远不够的。神,这位创造者,祂的创造物是毫不质疑地顺服祂,“他吩咐风和水,连风和水也听从他了”(路加福音8:25)。人所为之着迷的奇妙天体系统,都是祂按着祂的命令创造的,“他将这些立定,直到永永远远;他定了命,不能废去(或译:越过)”(诗篇148:6),万物都立刻且持续地顺服祂的命令。人被造时就拥有认识和理解神的能力,这是祂创造中最伟大的特权,“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创世记9:6)。神向人启示祂自己——通过创造,通过祂的话语,最终通过祂的儿子(希伯来书1:1-2)。如今,是人拒绝接受祂对他们的权柄。不信的人永远不会接受神对他们生活方方面面的绝对主权,但基督徒,因着基督的恩典得救,并有圣灵内住,就必须诚实地承认,我们与他们不同。
对神的正确认识看法。既然神是神,是创造者,我们的态度就必须是祂是至高无上的,因为“他在万有之先”(歌罗西书1:17)。此外,“万有也靠他而立”(歌罗西书1:17),这意味着我们每日的存在和生存都仰赖于祂的大能。人绝对清楚自己无法随心所欲地延长寿命。我们的生命取决于神所定的界限,我们的“的日子既然限定……使他不能越过”(约伯记14:5)。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必须怀有敬畏之心和深深的感恩,并且内心必须时刻铭记亏欠了祂的恩典。我们的生命完全在祂手中,也唯有祂才能掌管。这就是我们在祂面前的无助。对神的崇高认识自然会让我们意识到,与祂的至高无上相比,我们是多么地渺小微不足道。这应当使我们谦卑,而不是有夸大的观点,认为自己比神更懂,或者觉得自己是比神更优秀——当我们觉得神的道不够完美,或者觉得自己比神更重要时。在这崇尚自尊的时代,即使是基督徒也未必能无条件地顺服神,遵行祂的旨意。我们这些受造之物,竟敢认为这位无限全能的神不配得到我们所有的敬拜和顺服,说我们可以选择不喜欢祂的某些方面,这该是多么地傲慢呀!我们竟敢妄想在祂的话语中挑挑拣拣,选择性地相信和顺服,这是多么地狂妄。
我们需要改变。毫无疑问的,从属肉体到顺服和属灵性的转变,唯有藉着神在不信者身上所成就的重生之工才能实现。这改变始于悔改,即心意的转变,从昔日的敌对转向与神和好,并顺服祂。得救之后,重生的神儿女就成了新造的人,他会不断地悔改,也就是当他意识到自己对某事的想法是错误时,就改变自己的想法,从而顺服天父的旨意。我们需要意识到,我们对神的看法远远偏离了应有的真理,并且要悔改!我们对祂诫命的看法反映了我们对赐下诫命的神的看法。使徒约翰对爱有很多的论述,他见证说,凡“从神而生……爱生他之神”(约翰一书5:1)。神儿女的特征之一就是“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约翰一书5:3)。这种遵守并非仅仅是表面上的顺从。孩子会承认天父的“诫命不是难守的”(约翰一书5:3)。即使他的肉体挣扎,他的内心也会承认自己错了。神在约翰一书5:18说:“我们知道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有古卷作:那从神生的必保护他),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一个真正得救的人是不会选择犯罪的,也就是说,不会无视神的诫命,仿佛它无关紧要。一个重生的神的儿女是不会拒绝承认无视他所知道神的诫命是罪,而继续地犯罪,即使他知道诫命是写在神的话语中的。这意味着一个得救的儿女不会觉得有权利可以随意选择遵守神的诫命,并且毫无顾忌地这样做,甚至以此为荣。虽然神已在创造和祂的话语中向世人彰显了祂的荣耀,但终有一天,我们将得见祂完全的荣耀。那时,我们将亲眼目睹整个受造界对祂的敬拜。然而,“我们如今仿佛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原文作:如同猜谜);到那时就要面对面了”(哥林多前书13:12)。诗篇作者在宣告整个受造界都顺服神的命令之后,又说:“世上的君王和万民,首领和世上一切审判官,12少年人和处女,老年人和孩童,都当赞美耶和华!13愿这些都赞美耶和华的名!因为独有他的名被尊崇;他的荣耀在天地之上”(诗篇148:11-13)。人们常常引以为傲的权力、学识和阅历,在神面前都显得微不足道的。然而,人们仍然自欺欺人地认为,神并非伟大到需要他们在某些与自身喜好和意愿相悖的领域顺服祂。因为我们都是受造之物,我们的存在完全归功于神,而我们必须将祂的名所当得的赞美和荣耀归于祂。然而,高高在上的自我认知使我们以为自己拥有选择权。我们可以选择现在就谦卑地俯伏在祂面前,过着配得上祂的生活;或者,我们可以选择将来有一天让神迫使我们这样做,然后到时就后悔莫及。神,我们的父,是不会对我们的傲慢视而不见的。而且,有一天,无论大或小,每个人都将站在祂的审判台前接受审判(罗马书14:10)。将来有一天,“天上、地上、地底下、沧海里,和天地间一切所有被造之物”都将说:“但愿颂赞、尊贵、荣耀、权势都归给坐宝座的和羔羊,直到永永远远!”(启示录5:13)。但那时才意识到这一点已经太晚了,因为我们的生命已经过去,而神对我们生命的审判也已永远定型了。
当我们完全意识到祂真正是万物之首时,我们会因曾经竟敢质疑祂的命令,不接受或不喜欢祂的一切吩咐和律例而感到恐惧和羞愧。我祷告,当我们再次认识到神是谁,祂理应得到什么,无需质疑时,我们就能以敬畏和喜乐的心俯伏在祂面前,接受祂所说的一切,因为我们对祂和我们自己有了正确的认识看法。唯有对神有最高的认识看法,才能带来完全顺服祂的喜乐。
“我观看你指头所造的天,并你所陈设的月亮星宿,4便说: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世人算什么,你竟眷顾他?”(诗篇8:3-4)
为主服事,
潘潮剑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