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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行大诫命

西澳笃信圣经长老会亲爱的会众们,我们花了好几个月在周二晚上查考第一要紧的诫命,我觉得有必要给这个系列做个总结,以便我们不会疏忽这条诫命。这一条诫命概括了我们遵守十诫的前半部分,这是我们应当乐意遵守的,直到我们离开这世界,然后在天上完美地遵守!

“耶稣回答说:第一要紧的就是说:以色列阿,你要听,主―我们神是独一的主。30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可12:29-30)

“主―我们神是独一的主”。这告诉我们为什么这是神所有诫命中“第一要紧”(即最优先及最重要的地位)的诫命–因为我们所相信及敬拜的三一真神乃是唯“一”又真又活的神。这意味着唯有祂是至高无上的创造主,至高的全能者,万物完美的主宰。因此,唯有祂配得一切受造之物的敬拜、尊荣及事奉。自然而然,没有别神像祂一样,只有祂配得每个人心来献上至高的敬爱及全心全意的奉献。祂不是一位骄傲,极度渴望,疯狂想要人来敬爱祂的暴君,所以需要命令我们这么做。全宇宙的大君王有权力如此要求。仅仅因为祂的身份,每个人就当来敬拜祂,即使祂没有选择拯救任何一个人!

“尽心”爱我们的神。心通常指的是人的意志、情感、及热心。爱不仅仅是情感的问题。“尽”心地去爱涉及到人的意志,这是非常重要的。我们被吩咐要选择来爱我们的神。因此,爱神不在于我们是否“觉得”对祂有没有爱的感觉。爱是可以被命令的,因为它是一个意志上的行动。诫命中的这一部分告诉我们要操练坚定的抉择,并且根据该抉择来行动–把我们的热心引向神。感情会随着这个持续性的抉择而来。在受试炼及逼迫的时候,我们或许不会“觉得”要去爱神,也可能对祂没有渴望的“感觉”。然而,我们仍然可以爱祂。你或许会问,怎么做?藉着操练我们的意志,选择对祂保持忠心,亦即无论我们有没有感觉,我们都顺服祂。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的主耶稣基督连续重复地说,“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约14:15),“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约14:21),“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约14:23),以及“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约14:24)。我们的心在试炼的时候会做出选择,并且会朝着各个方向发展。在爱神的过程中,我们乃是有意识地祷告及选择把心中四散的部分“结合”起来,专注于顺服神的诫命,“耶和华啊,求你将你的道指教我;我要照你的真理行;求你使我专心敬畏你的名!”(诗篇86:11)。基督提醒我们,“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玛门:财利的意思)。”(太6:24)这条大诫命要求我们永远单单选择让我们的主坐在我们内心中的宝座上。

“尽性”。圣经常用“性(灵魂)”来指最内在的部分,亦即真实的你。你内心真正是谁将会决定你的思想、抉择和行为,“因为他心怎样思量,他为人就是怎样。他虽对你说,请吃,请喝,他的心却与你相背”(箴言23:7)。你的灵魂从根本上来说就是你的品性。例如,你是个以在意金钱的人,那么无论做什么事情,你都会以金钱作为根本的原因。尽性地爱神意味着一个人在生命中做一切事情的动机将会是因为神的缘故,并且单单为着神而去做。你的追求、抉择、目标将会由神的话语来控制。你整个人的唯一渴望就是要讨祂的喜悦,祂是爱你灵魂的。此外,除非你的信念深深扎根在神的话语上,你非常强烈地相信没有其他人的意见比神的话语更重要,否则你就不可能成为这样的人。若有了这样的品性,没有任何东西能强迫你违背祂。世界有一句不敬虔的话,“把你的灵魂卖掉”,亦即“放弃自己的价值观活道德观,以换取某种极度渴望的利益,通常是成功、权力、财富…他们会不择手段得到某样东西,做些他们从前认为不对的事情”。这是他们为了得到自己所爱的、想要在生活中拥有的东西而愿意去到的程度之表现。神的儿女应当尽性地爱神,亦即愿意舍弃自己对世界的欲望而在生命中爱他的神,从而达成这个目的,不让任何东西把它从他身上取走。你愿意尽性爱神到什么程度–花时间与祂同在、事奉祂、多认识祂、从不对祂不忠、在信念上从不妥协?这必须是基督徒的基本品性。他不会满足于对神存不冷不热的爱心,不会接受一个“有名无实”的基督徒生活。这是否是你目前的品性呢?若不是的话,那就当追求它,直到它实现为止。这就是尽性爱神的意思。神若愿意,我们将会总结最后两方面“尽意”及“尽力”。让我们不要只作听道的人,反而作个行道的人,把目前对这条第一要紧的诫命所学习到的行出来。

申6:4-5以色列阿,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神是独一的主。5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

为主服事,

潘潮剑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