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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的生命

西澳笃信圣经长老会亲爱的会众们,我们生活在一个反对束缚、崇尚个性的社会。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流行音乐都与这样的情调产生共鸣,流行音乐要就是关于“我的方式”或“这是我的生命”。在这个世界上长大,这样的心态也可能会影响到基督徒 — 我必须以这种克制的方式生活,被告知如何生活吗?

挣扎。基督徒的生活和行事为人是与属血气的人对抗的。神不可抗拒地吸引了祂的选民进入救恩之中。但得救之后,过圣洁、奉献的生活并不是不可抗拒的。我们可以因抗拒圣灵的罪悔而使圣灵担忧(以弗所书4:30)。我们不断地被世界的呼唤、肉体的呼唤以及残留在内心的情欲困扰。那些想要耶稣基督成为他们的救主而不是他们的主的人是无法得救的,因为他们拒绝了神而只是想上天堂。圣灵将安置在每一个重生的信徒心中有个渴望要生活在世界之上并取悦我们的天父。但剩下的肉体却试图抗拒,“因为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做所愿意做的”(加拉太书5:17)。即使在得救之后,孩子们也可能会拒绝按照父母所说的去做,尽管他们知道这是符合圣经的。成年人可能会抵制我们讲坛上所教导的生活,尽管他们知道这是符合圣经的最妙的道。许多人可能与基督同行,但并非一路同行。我们唱着“是否将一切献上”,但可能会问“难道真的就是一切”吗?教会生活之外的生活不是我的生活吗?即使在我的闲暇和爱好中,我难道不能选择我想和谁一起出去玩,而不让神介入一切吗?有些大孩子不是会抱怨因为自己必须成为弟弟妹妹的“模范”孩子而不能做他们想做的事吗?当我们因为不给其他弟兄树立坏榜样而不得不克制自己想做的事时,我们会感到不高兴吗?你是否认为“我决定我的家庭应该如何运作和管理是我自己的事?”正如流行的英语短语所说,少管闲事……这是我的生活!从根本上来说,潜在的挣扎是关于我们是否需要圆满地完全地献身于基督。由于许多人的爱心已渐渐冷淡,属肉体的基督徒生活已成为了常态。有些人会把自己的生活与周围属肉体的基督徒进行比较,并作为标准,“毕竟,我比其他基督徒做得更好,为什么还不够好呢?你看,他们有自己的生活,不是每件事、每一天都必须以基督为中心的?!”

我的救赎。这个问题的唯一答案始于救恩和基督所做的。唯有基督的救赎我们才有可能得救。但说到救赎,大多数人只是关注基督为我们罪的刑罚所付上的代价。救赎的这方面当然是符合圣经的,因为这是对我们罪孽的司法偿还。这就是基督舍己付代价,使我们脱离罪的刑罚和权势的事实。然而,神当然是非常清楚救赎的另一个方面,而这方面可能是不太受欢迎的。这就是关于救赎后 — 我们是属于神这一事实的部分。救赎不仅仅是付出代价来释放我们。神说:“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属乎神的身体和灵上荣耀神”(哥林多前书6:20中文英王钦定本)。所以,赎回也是买来给自己用的。这语句中没有可选的子句。基督并没有支付一半的购买价来使我们摆脱罪的惩罚和权势。“他用自己血所买来的”(使徒行传20:28)祂的每一个孩子,祂都用自己的生命付清了一切。因此,祂现在也完全拥有我们的权利是合理的。我们的生活在教会、工作和家庭之间没有任何区别,因为基督现在必须据至高无上的地位。这点又重复了一遍,当我们被告知“你们是重价买来的,不要作人的奴仆”(哥林多前书7:23)。神拥有专有权来统治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我的生命。神对你拥有专属权利的说法会让你犹豫吗?要完全属于永生神是应该使我们充满巨大的喜乐和生命的意义感的。知道了永生神要让我完全是属于祂的,我一定会充满一种巨大的特权感。当我们将自己完全献给神而经历在上描述的任何方面的挣扎时,我们不仅要记住这救赎的代价,而且要记住这救赎的目的,“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以弗所书2:10)。因此,如果我在生命中的任何时候,任何想要遵循或做的任何事要是不符合圣经的,我都会顺服神,因为我属于祂并要遵行祂的旨意。即使这顺服与我想要的生活背道而驰,顺服仍然成立。这本质上是神在我们生命中拥有至高无上地位的第一条诫命。这意味着我们的工作、休闲、追求、学校、家庭、时间以及我们为自己主张的所有其他追求 — 都是由祂来规定。若连吃喝这样基本和必要的事都必须为了神的荣耀而做(哥林多前书10:31),那我们怎么能认为一点一画地顺服神是“过分”或“限制性的”呢?没有什么是我们可拒绝向祂屈服的。但让我们记住这点 — 神为自己声称了我们的生命是我们拥有和实现的最大特权。祂的爱是无限的。祂对我们的规定是出于这无限的爱。让我的生命成为祂的,是我此生所能做出的最明智的选择。当我们看到这一点时,我们感激地说,如使徒保罗所说: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
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
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加拉太书2:20)

为主服事,

潘潮剑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