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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岂是看守我兄弟的么?

西澳笃信圣经长老会亲爱的会众们,当神问该隐“你兄弟亚伯在那里?”时 ,该隐冷酷无情地回答道:“……我不知道!我岂是看守我兄弟的么?”(创世记4:9)。然而,该隐清楚地知道亚伯发生了什么事,因为他早些时候就冷血地谋杀了他。尽管神事先警告该隐他的内心状态“你为什么发怒呢?你为什么变了脸色呢?”,然后“……罪就伏在门前”(创世记4:6,7)。我们不会讨论人类历史上第一起谋杀案的动机,但我今天想思考该隐向神提出的挑衅性问题。我岂是真的看守我兄弟的么?我应该关心我兄弟的福祉吗?

别怪我。我应该关心我的生活是会如何影响他人吗?我为什么要关心?这是我的生命。这是上周的牧者信函,我们看到了属血气的人是如何想要追寻自己的追求。本周,我想要更进一步讨论。我们需要看到这种态度导致的另一个方面 — 既然这是我的生命,我不希望也不认为我的生活有必要被任何事或任何人“束缚”。例如,如果我在生活中违背神的命令会对别人的属灵产生不利影响,我可管不着。我要按照自己的标准和偏好做我认为“必要”做的事。当神的话语,无论是通过讲道还是其他方式纠正我们认为是我们的舞台或我们在教堂外的“私人”生活的领域时,我们内心会因侵犯了我们自己生活的隐私和个人权利而愤怒不已。这可能是关于我的家庭,我决定做什么,我将如何使用神给我的资源 — 这与任何人又有什么关系呢?这是我的生命呀!但如果神恰好是那个发出相反命令的“那一位”呢?如果你想做的事对另一个人或其他人会产生负面影响,你会如何反应?这总是我的生命,与他们又没有什么关系 – 那我们还会继续下去吗?如果我因自己的行为而受到评判,我仍然可以勉强接受,但为什么我必须为别人的行为负责呢?他们可以自己照顾自己的。毕竟,圣经不是说:“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以西结书18:20)?于是,我们心里挑衅地想:“不要把他们的罪归咎于我,我控制不了他们的行为!”

我的生命影响着别人。我们生活在一个鼓励个人主义、在很多方面都鄙视顺从的社会。可悲的现实是,越是出类拔萃的人,越是受到人们的钦佩。当一个人发布与其他人截然不同的内容时,社交媒体的点击率就会呈指数级增长。这会如何影响其他人承担同样的风险根本不重要。但基督徒内心知道,从基督徒的角度来看,这不一定是正确的态度。我们知道我们的所作所为可能会对他人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我们应该关心我们的行为给弟兄带来的什么属灵健康。让我们以家庭生活为例。如果大孩子做了某事,小孩子通常也会效彷。我们经常看到弟弟妹妹几乎模彷兄姐所做的一切。因此,准备增加家庭成员的父母经常鼓励大孩子为小孩子树立好榜样。如果大孩子发脾气,小孩子很可能也会跟着,尽管是以他们自己的节奏。年幼的孩子会为自己的模彷行为找借口,说如果哥哥姐姐能做,为什么他们不能呢?有鉴于此,父母必须认识到自己肩负着更大的责任,为孩子树立榜样。父母做什么,他们必然会通过他们的生活方式来教导孩子做什么。这就是为什么第二条诫命是以警告来结尾,即神将“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埃及记20:5)。你是用你的行为来教导他们犯罪的人。你说你关心你的孩子。那你需要关心你的选择和行动。神警告说,父母的罪往往会对孩子产生越来越大的连锁反应,当孩子们也晓得并犯了父母同样的罪。当孩子们教导他们的孩子同样的罪时,这些罪可能会继续存在。上文提到的以西结书18:20关于个人责任的是对孩子们假装无辜并说他们因祖先的罪而受苦的回应(以西结书18:2)。神长忍耐地向他们解释说,他们犯了他们祖宗的罪(10-13节),因此不能为自己辩解(19-20节)。最终,无论你是父母还是个人,每一个人都有可能对善或恶产生影响。这种影响甚至超出了家庭的生活。为什么我们不鼓励孩子与坏朋友交往呢?因为坏习惯很容易养成,但很难改掉。老师们可能会目睹这样的情况:班上的一个孩子想要上厕所,突然全班都要上厕所。一个孩子想吃冰淇淋,其他孩子也突然想吃冰淇淋。虽然我们不愿意承认,但成人世界也有这样的事。就连以斯帖记那些不信的大臣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他们向国王建议说:“今日波斯和玛代的众夫人听见王后这事,必向王的大臣照样行;从此必大开藐视和忿怒之端”(以斯帖记1:18)。即使谈到时尚,若不是因为看到其他的人这样做并想效彷,成为人群的一部分,为什么有些人想要以某种方式穿着或要有某些外观呢?

基督的警告。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基督对于导致别人犯罪的问题发出了严重的警告:“绊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绊倒人的有祸了。就是把磨石拴在这人的颈项上,丢在海里,还强如他把这小子里的一个绊倒了”(路加福音17:1-2)。你觉得这听起来很极端吗?“绊倒”这词的意思是“在路上放置绊脚石或障碍,使别人绊倒”。这意味着导致一个人受到诱惑而犯罪,并“导致一个人开始不信任并抛弃他应该信任和顺服的人”。这段经文不仅显示了基督对软弱者的嫉妒关怀。让我们不要成为那些会引导他人陷入诱惑的人,因为我们选择犯罪,认为这毕竟是我的生命。这还显示了基督对那些绊倒别人的人的强烈愤怒。所以,是的,在这方面我们是要看守我的兄弟的。我们不能厚颜无耻地觉得这是我的生命,所以我不在乎我的行为是否会绊倒别人。再说一遍,神的命令对于世人来说似乎是非常极端。基督清楚地表明,我的生活可能会导致其他人跌倒和犯罪。虽然我们不应该因为自己的罪而责怪别人,但我们必须知道我们可能会导致别人犯罪。是的,当我们犯罪时,我们不应该责怪别人,这就是为什么当以色列人声称自己是正义的,并且在以西结书18:20说他们因父母的罪而受到惩罚时,而这并不是一个有效的借口。然而,我们也不能忘记,教导他人犯罪的人,神会定他有罪。出埃及记20:5关于其他人因我们的罪而犯罪的警告也反映在出埃及记34:7和民数记14:18的其他经文。路加福音17:1-2提到的关于绊倒别人的内容在马太福音18:6和马可福音9:42得到了反映。圣经对这些方面一再发出了警告,仅从这些例子中就可以看出。因此,那些选择犯罪的人被警告要小心,不要教导与绊倒他人,因为他们“要受更重的判断”(雅各书3:1)。我们可以通过我们的行动教导别人,尽管我们可能不是圣言的教师。

个人对团体的责任。圣经教导我们在基督里的身份的个人团体方面。我们作为基督身体中的个体存在,这就是为什么保罗说:“你们这样得罪弟兄们,伤了他们软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歌林多前书8:12)。“一点面酵能使全团都发起来”(加拉太书 5:9,歌林多前书 5:6)。你的罪可能成为那些受你影响的人的面酵。相反的,让我们寻求当我们遇见我们的君王时得到祂的称赞,成为圣洁、公义、良善、诚实、仁义的积极影响力,即像基督,出于对基督的爱,建立祂的身子 – 教会 – 是祂用自己的血所救赎的。你的生命会是怎么样呢?

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轻,总要在言语、行为、爱心、信心、
清洁上,都作信徒的榜样。(提摩太前书4:12)

为主服事,

潘潮剑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