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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某人进入长执会的一般条件

西澳笃信圣经长老会亲爱的会众们,上周,我们探讨了为什么教会会让错误的人加入长执会的一些易犯错误。相反的,我们要正面的看待我们该考虑些什么来决定某人是否适合加入长执会。虽然我们必须非常谨慎应该提名谁,我们也不可忽略神定意要教会有长老及执事这一事实。我们不可走向另一个不合乎圣经的极端,认为长老理事会或长执会是没有必要的。圣经没有启示一个是由全体会众经营的教会架构,而是由祂所指定的牧师,长老及执事。所以,我们应该渴望,我们也应该祷告让合适的人加入祂教会的长执会。当神赐给教会这样的人时,教会不应该虚假逞强,要在不用长执会的情况下运作。

我曾经详细写过了提摩太前书 3 章中有关长老及执事的条件之牧者信函。我希望你会花时间重读它们,它们都在我们教会网页上的周刊档案中。你从 2017  年6 月 4 日至 7 月 16 日的日期中可以找到它们。当我们按照神在祂话语中的条件考虑某人是否适合担任牧师,长老及执事的职任时,我希望在这封牧者信函中能从圣经的其他部分探讨 3 个一般条件及引述一些原因。一封牧者信函绝对不能提供详尽的清单,但这是一些必须考虑的关键要素。

1) 信念。这是一个必备条件,任何接受提名参选长执会的人必须宣誓他们相信 教会的教义。教义要么会使长执会同心,就是使其分裂。摩 3:3“二人若不同心, 岂能同行呢?”任何人若不认同治会原则、所教导的教义、教会的方向,他们 便不能一起同工,甚至也不能许久保持沉默。心中酝酿的不满最终会在他们的 言语中显露,讽刺评论办事情的方式,甚至会导致纷争。

2) 人格。圣经对牧师、长老或执事有非常特定的条件,我们之后会涵盖。然而, 那些特定的条件假设了一个人首先必须有许多其他关键方面的人格。执事在希腊文中的意思是仆人,而且第一批的执事是管理饭食的(徒 6:1-4)。测验是当其他人在忙于帮助时,某人却倾向于闲站、聊天、与小孩子玩耍, 这样的人根本不应该被考虑加入长执会。这样的人没有心服事神的子民。然后,有些人把 它视为一个头衔或地位。在教会中,人从来都不应该为了个人利益、名望、或 想要管理其他人而服事。服事不在于头衔,而是态度。任何在长执会中的人必 须有强烈的责任感,责任心,愿意管理饭食,而不光只想要管理其他服事的人, 或有一个教会的职位以便能自豪地告诉教会以外的人。由于有一些执事被委任 作长执会在其他事工中的代表,这并不意味着在这些事工中只有执事在做所有 的工作。当神赐基督徒恩赐时,他们也应该按教会的需要参与服事。但执事是 教会中的首要仆人,亦即他们是以身作则殷勤工作的。牧师及长老则要专心以 祈祷、传道为事(徒 6:4)。他们不应该委托工作,好让他们能够空闲及闲置。相反的,他们必须持续考虑教会及神的羊群需要什么,有效及适宜地用真道来 带领及帮助教会及个人,并多为他们祷告。长老必须提供所需的领导。若要如 此,他们不能不牵涉、不知情及不关注。他们必须积极参与,以便能够照管好 神的教会。此外,牧师也不能分包出讲道的责任,好让他能够空闲。治会长老 不能对教会缺乏清楚的了解,反要勇敢地带领,而不是只会避开问题及忽视神 教会中需要完成的事。他必须知道如何应用圣经原则来为教会做决定。最糟糕 的是,长老不能在有危险时离开羊群。若缺乏真诚的人格诚实向神事奉(如弗6:6-8 中所描述的,不要只在眼前事奉,象是讨人喜欢的),不殷勤眷顾神的工作及祂在教会中的子民(不是约翰福音 10:12 中所提到的雇工),这个人就不应该在教会的长执会中。

3) 稳定。一个人或许开始时相似有正确的信念及人格,但他是否会轻易及随着 时间而改变?一个人可以在纸上宣示他们的信念,但这是否是他们个人的信念, 这在他们面对挑战或困难时便能从他们的生命中看出来。在长执会中的任何人 不能够在牧师面前是个好好先生,但在他们私下与别人交谈时却背道而驰,因为他想要受别人喜爱,或想要一些个人的利益。一个有分歧的长执会将会造成 一个自相纷争且站立不住的教会(马可福音 3:25)。牧师及长老们也不应该做了一个合乎圣经的决定,但随着时间的过去而改变,因为想要受人欢迎及得到 更多票数而讨人喜欢。长老理事会及长执会不能辜负教会,因为他们当选是为 了按着圣经及教会章程来保管神的教会。总之,每一个人必须是个经过证实的 神的仆人。在他们还未被提名进入长执会前必须经过一段长时间的观察之原因 是因为一个人在开始时可以看似非常有前途,但过了起初的兴奋,苦工开始时 便衰退。我们在长执会中也不能够拥有一个临时火热的工人,但他却不能持久, 过了一段时间便宣告失败或松弛,或需要持续关注才能办完事情。神赐给每个 人恩赐,但不是每一个人都必须在长执会中。

罗 12:4-5 正如我们一个身子上有好些肢体,肢体也不都是一样的用处。5 我们这许多人,在基督里成为一身,互相联络作肢体,也是如此。

为主服事,

潘潮剑牧师